征收方送來擬好的補償協(xié)議,被拆遷人該不該直接簽字搬遷
2023-12-06
更新時間:2023-12-06 17:40:41作者:佚名
何以解憂,唯有暴富!何以暴富?最好拆遷。拆遷暴富的心理,深入了廣大待拆遷群眾的內心。打工幾十年甚至開店創(chuàng)業(yè)幾十年,還不如人家痛痛快快拆遷一次賺的錢來得兇、來得猛。這讓一些人在面臨拆遷時,突然期望值升得很高,甚至不惜做個釘子戶。你不給我想要的補償,我就不搬,不讓你拆。這個想法大有人在,但是其實往往都被“挖掘機”證明是錯誤的。
但經過成百上千次拆遷辦案實踐的拆遷律師團,想要告訴大家,想當釘子戶,沒那么簡單。只有滿足這四個條件,你才有當釘子戶的基本資格。沒錯,這個社會,當個釘子戶也是要門檻的。而且大家要明白,成為釘子戶大部分來說是因為拆遷補償補償過低的無奈之舉。
一、沒有公開發(fā)布補償方案
補償方案涉及拆遷范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因此必須公開發(fā)布,讓拆遷范圍內的群眾知情了解,做好準備。這屬于信息公開。如果對于補償方式或者補償標準不滿意的,可以在補償方案征求意見意見階段提出異議,由征收方收集意見后進行修改。
如果征收方根本就不發(fā)布補償方案,也不蓋章,那么咱們是很難保障征收合法合理的,因此可以依法拒絕搬遷。
二、沒有根據拆遷地區(qū)群眾要求舉行聽證會的
國家賦予公民知情權,拆遷之前必須要進行通知,并向被拆遷人發(fā)起聽證會來解決拆遷戶的利益訴求。咱們拆遷戶可以通過聽證會來要求征收方提高補償或表達合理的補償訴求。如果征收方根本不予理睬,那就注意了,征收流程肯定不合法。那咱們是可以拒絕搬遷的。
三、補償標準制定不合理
補償標準合不合理,不是口頭說了算,要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實際價值來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但在拆遷實踐當中,一些征收方在征收時,往往會為了省錢壓低被征收人的補償標準。比如明明周邊房價都7、8千,給你補償卻只有一兩千,還光明正大地給你送達補償協(xié)議,讓你簽字。
此時,咱們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字、拒絕搬遷的。
四、先拆遷后補償
有的地方拆遷,喜歡蠻干,沒有把被征收人放在眼中。說拆遷,給的補償又不合理,還給你下各種套,開出空頭承諾,就是不給你白紙黑字寫下來。他們會說,補償少不了,你先搬遷,還能先領獎勵。
咱們要清楚,我國家的拆遷法律規(guī)定,必須先補償后拆遷。
拆遷是大事,事關你的核心財產利益,不能忽視。有時候在一些征收方眼中,拆遷前被征收人是“上帝”,拆遷后,可能你就就變成路人甲了。這種時候,咱們不要去簽字也不要搬遷。因為如果房子被拆了,沒地方住了,錢也拿不到了,那就真的虧大了。此時,不妨暫時做個釘子戶。
上述四種情況在征地拆遷的現(xiàn)實中非常普遍,咱們這個時候做一做釘子戶是不妨的。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咱們鼓勵大家做釘子戶,而是鼓勵大家不要盲目簽字搬遷,造成拆遷補償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對于咱們老百姓來說,一輩子就一套房,要是還被人坑走了,那么是不是很難“翻身”了?
在此基礎上,大家對付違法拆遷的最實用辦法,就是有理有據,依法維權,讓法律為咱們拆遷戶撐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