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雙方共同違約時的責任怎么劃分?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3-01-20 10:07:40作者:佚名
一、寶寶落戶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xù)
小孩需要申請更改戶籍系統(tǒng)名字,需要監(jiān)護人陪同帶上戶口簿原件,監(jiān)護人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戶籍部門咨詢辦理的,父母同意更改的書面報告、出生證、父母結(離)婚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的依據(jù)。
需要申請更改戶籍系統(tǒng)名字,需要監(jiān)護人陪同帶上戶口簿原件,監(jiān)護人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戶籍部門咨詢辦理的,由于名字更改影響到戶籍以及學籍等系統(tǒng),一般比較難進行更改。
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辦理:
1、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
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工作單位或居(村)委或在讀學校同意證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書面報告、出生證、父母結(離)婚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5、公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的依據(jù)。
二、申請變更姓名辦理條件有哪些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屬未成年人的,應當經(jīng)未成年人父母雙方或者監(jiān)護人協(xié)商一致并共同到場;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氏:
①因血親關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間變更的;
②因收養(yǎng)關系變更姓氏的;
③未成年子女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
④公安機關認為確需變更 姓氏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名字:
①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②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③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④公安機關認為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3、對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 變更,按以下情形辦理:
①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申請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jīng)協(xié)商同意,申請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征得其本人同意;
③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xié)商一致后決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①正在服刑或者被勞動教養(yǎng)、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②作為當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
③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父母未能達成協(xié)議的;
④變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滿三年的。
在我國的民事法律法規(guī)關于公民人身權利的規(guī)定中,此時是規(guī)定了公民的姓名權的,但是即使是公民行使自己的姓名權,想要更改自己的姓名的,也是要遵守法定的更改姓名的程序,并且也是要存在更改姓名的正當、合法的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