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駁回起訴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嗎?
2023-11-20
更新時間:2023-11-20 12:42:42作者:未知
一、電瓶車逆行車禍責任劃分的規(guī)定是什么?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報警處理,由交警勘察完現(xiàn)場后、詢問各方當事人及證人情況后,依法劃定責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認定書不服的可自收到認定書后在三日內(nèi)申請復核或提起行政訴訟。
可以依據(jù)事故責任認定書起訴對方及其保險公司賠償您的損失,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二次手術費、 鑒定費、車輛損失費等損失
二、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幾種?
(一)全部責任。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擔事故的責任。
(二)平等責任。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稱的,雙方負平等責任。
(三)主次責任。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四)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據(jù)各自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五)推定責任
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有前提報案而未報案的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3、當事人各方有前提報案而均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平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三、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一)一方當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責任認定需負全部責任:
1、逃逸導致事故事實無法查明的;
2、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紅燈繼續(xù)通行的;
4、機動車穿越道路或者隔離設施的;
5、機動車違章進入非機動車車道;
6、機動車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機動車刮撞依法走人行橫道行人的;
8、未避讓警車等執(zhí)行緊急任務車輛;
9、車輛裝載物遺灑導致事故;
10、倒車時與車后車輛發(fā)生事故;
11、非機動車逆行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機動車超越其它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如有以下情形,無需負任何責任:
1、各方當事人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行為,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為無責任。
2、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為無責任;
3、一方當事人有過錯,其他當事人無過錯的,有過錯的為全部責任,無過錯的為無責任;
這里的過錯指的是在事故的發(fā)生過程中有無故意或過失的行為。
不管是會因為什么樣的原因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在由公安交警對事故作出處理的時候,必然要先對事故責任作出劃分才行,并不是有逆行行為的一方,就需要對事故承擔全部的責任,如果此時另一方也有過錯,那么這個責任基本上就是雙方都有的。
逆行一旦發(fā)現(xiàn)就會對駕駛人員作出嚴厲的的處罰。而要是因此導致事故發(fā)生的話,承擔的責任往往也是比較重的。在實際處理事故的時候,需要先進行責任劃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