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對證據(jù)有哪些要求 危險駕駛罪證據(jù)存疑案例
2024-03-20
更新時間:2024-03-20 00:04:22作者:未知
一、私募基金抽逃出資可以舉報嗎?
抽逃出資可以舉報。抽逃出資是違法行為,除民事責任外,還要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公司的發(fā)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構成抽逃出資的股東,將被要求將所抽逃的出資款項全額返還公司,并將被施以行政處罰,股東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擔法律和經(jīng)濟責任。
抽逃注冊資本屬于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這不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還構成犯罪。
二、抽逃出資是否違法?
只要股東存在抽逃出資的行為就是違法的,沒有合理的抽逃出資行為。公司設立時,股東虛假出資存在多種表現(xiàn)形式:
(1)以無實際現(xiàn)金或實際現(xiàn)金不足的虛假銀行進帳、對帳單騙取驗資;
(2)以虛假的實物出資手續(xù)騙取驗資;
(3)以實物、工業(yè)產(chǎn)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但未辦理財產(chǎn)轉移手續(xù);
(4)股東設立公司時,為了應對驗資,將款項短期轉入公司帳戶后又立即轉出,公司未實際使用該款進行經(jīng)營。處理該類型的案件,法院通常要求股東或公司提供相關證據(jù)證明出資已經(jīng)到位,若無法提供有關的證據(jù),則認定為未實際出資。實踐中,股東在證明出資到位時,僅提供公司設立的驗資證明是不夠的,必須提供實際材料,如現(xiàn)實出資應提供銀行的進帳單或其他資金證明,實物出資的應提供實物已實際過戶的依據(jù);如以房產(chǎn)、汽車等實物出資的,應將房產(chǎn)證和汽車等實物出資的應將房產(chǎn)證和汽車行駛證實際變更到公司名下。
私募基金抽逃出資可以去舉報,因為并沒有合理的抽逃出資行為,股東在出資之后又非法將自己的資金從公司抽回的行為就是抽逃出資,這是一種違法行為,達到一定的條件,股東可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