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方主張賠償可以嗎?(離婚無過錯方怎樣主張賠償)
2023-08-10
更新時間:2023-08-10 15:11:37作者:未知
一、離婚過錯方主張賠償可以嗎?
離婚過錯方主張賠償不可以,離婚過錯方賠償包括兩部分:物質(zhì)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由于我國對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明確的標(biāo)準(zhǔn),因此離婚過錯損害賠償?shù)慕痤~目前司法界尚無定論,但可以參考以下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1、過錯方的過錯程度;
2、無過錯方所受到的現(xiàn)實損害;
3、過錯方與無過錯方的財力與未來的生活需要;
4、夫妻雙方年齡及安康狀況;
5、夫妻雙方適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須用于子女教育的時間和費用;
6、夫妻雙方的謀生能力等
離婚過錯賠償,也叫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在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導(dǎo)致夫妻離婚時,過錯方應(yīng)對無過錯方給予民事賠償?shù)姆芍贫?。說到這里,很多朋友就不明白了,什么叫有過錯。哪種情況屬于過錯呢。根據(jù)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離婚過錯是指:有重婚、已婚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的,受害方在離婚時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也就是離婚過錯方賠償。
二、離婚過錯方賠償?shù)臈l件是什么?
(一)離婚過錯方賠償首先需要滿足提起賠償?shù)男袨椋?,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四種情況。其他情形無法提出離婚過錯方損害賠償。像平時大家所說的,通奸、嫖娼等等行為,都不能提起離婚過錯方賠償。因此,以上行為并不能造成多大損害,且不具有長期危害性。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dá)到結(jié)婚的狀態(tài),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tài)。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xù)性、經(jīng)常性的家庭暴力,構(gòu)成虐待。
(二)必須是以離婚為前提,不離婚的不能請求離婚過錯方賠償。
(三)時間上的要求,無過錯方提出離婚的,必須在起訴離婚時提出離婚過錯賠償;過錯方提起離婚,無過錯方不想離婚的,也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nèi)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yīng)當(dāng)進(jìn)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的,告知當(dāng)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nèi)另行起訴。也就是說,無過錯方不想離婚且也未提起離婚過錯方賠償?shù)模诜ㄔ号袥Q離婚后一年內(nèi)可以再行提起訴訟,請求過錯方提起損害賠償。
在當(dāng)代的社會離婚的時候,如果要求離婚損害賠償?shù)脑?,必然是需要符合國家法律?dāng)中所規(guī)定的特定的條件,也就是首先是需要有重婚行為或者是家庭暴力,其實就是必須是在離婚的過程當(dāng)中由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對于無過錯方來說的話,肯定是沒有這樣的一種權(quán)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