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對方不配合的話要多久才能下判決
2023-12-12
更新時間:2023-12-12 22:42:06作者:佚名
雙方就離婚事宜談不成,一方打算離婚,另一方不想離婚,如果雙方發(fā)生爭吵,離婚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對于離婚糾紛,法院首先審查的焦點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情感問題在民事訴訟中只有離婚糾紛才有明確的規(guī)定,法院如何認定感情確已破裂,成為每件離婚案件審理的焦點。
對于對方完全不合作,也可以訴諸法律來解決離婚問題,因為時間可以長點,各種不合作的原因也不同。
例如,被告堅決反對離婚;例如被告接受傳票不出庭;例如被告玩消失、不接電話、不接受傳票等。
1.被告對離婚提出異議。
如案情較簡單,一般需一年時間,最多需一年六個月,法庭將裁定離婚。
由于法庭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初次起訴離婚,法庭將不予判決離婚,法院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半年后再次起訴離婚,80%-90%的離婚案件,法庭會裁定離婚。
法庭采用簡易審理程序,通常最長審理時間為3個月。
先訴離婚,3個月就可以拿到判決離婚的判決書。
6個月后,再次提起離婚訴訟,3個月就可以結案。
所以,最快的離婚率,要一年。
2.被告已收到傳票,并未出庭參加訴訟。
對離婚案的審理,如果被告接受了傳票,但不出庭參加訴訟,經人民法院兩次依法傳喚,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所以,被告的缺席并不影響案件的結案時間。
與“不同意離婚”一樣,因為法庭第一次判決離婚,以為被告缺席,無法確定對方是否有離婚意愿,因此需要再次起訴離婚。
3.被告消失,不接受傳票,不出庭的情形。
法庭找不到被告的電話和地址,被告也不見了。
法庭不能將離婚案的傳票送達被告。
此時,您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送達期為60天。
通知發(fā)出后,正常受理案件。
判案后,還應將法院判決文書公告送達,此公告期仍為60天。
這樣,在被告完全消失的情況下,案件結案時限將按原來的120天延長。
被告人玩忽職守,法庭認為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情形,因此,需要起訴離婚,時間為6個月加2次公告送達時間3個月。
在原告收到判決后,六個月后,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仍為6個月加2次公告送達時間3個月。
所以對被告玩離婚游戲離婚案,最多2年就可以拿到離婚判決。
若證實夫妻感情難以恢復,即使不離婚也是互相消耗!因此,與其長時間的痛苦相比,不如早點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