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移送管轄的法條依據(jù)是什么(法院移送管轄是否可上訴)
2023-11-08
更新時間:2023-11-08 22:45:18作者:未知
一、 如果故意傷害致輕傷2級怎么判
故意傷害致輕傷2級一般是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態(tài)度好,積極賠償,與受害人雙方和解并取得諒解書,法院可以判處緩刑。
二、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
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gòu)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為有期徒刑三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4、重處、輕處特別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的基礎(chǔ)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持刀等管制刀具傷害他人的,從重10%。
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的,要求此時造成的損害程度至少是輕傷,而要是造成的是重傷或者死亡結(jié)果,意味著之后對行為人作出的處罰是更為嚴格的,甚至有可能依法判處其死刑。從這點上來看,其實也就很能體現(xiàn)罪刑相適應(yīng)原則的要求了。針對不同的犯罪情節(jié),給予行為人的處罰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