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著作權侵權怎么認定? 字體著作權侵權怎么認定的
2023-11-03
更新時間:2023-11-03 12:38:17作者:未知
一、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特點是什么?
1)侵權客體的特殊性。著作權侵權行為的客體是作品,是在著作權保護期內、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且基于廣義著作權的含義,著作權侵權的作品既包括原始作品,也包括各類演繹作品。
2)侵權行為的違法性。著作權侵權行為人往往是為了獲取非法利益、以盈利為目的而剽竊、篡改、仿制和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并不是基于個人學習、教學、研究或欣賞的需要而合理使用他人作品。
3)侵權行為的特定性,對著作權的侵犯,主要表現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復制、發(fā)行、演繹、表演、展覽等方式直接利用了有關的作品。
4)侵權內容的廣泛性。著作權侵權內容廣泛,不僅涉及對著作人身權的侵害,也包括對著作財產權的侵害,在某些情況下還涉及到鄰接權利益的損害。
5)侵害方式的多樣性,包括直接侵權、間接侵權、違約侵權、侵犯鄰接權等多種形式,但都可引起作者的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的損害。
二、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什么?
1、直接侵權
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以任何方式復制、出版、發(fā)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制電影等行為,均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權。這種侵權行為是主要打擊的對象。
2、間接侵權
是指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是他人侵權行為的繼續(xù),從而構成間接侵權;或對他人的行為負一定責任,而他自己并沒有直接從事任何侵權的行為。
3、違約侵權
這種侵權行為主要發(fā)生在著作權轉讓及著作權許可活動中,如著作權受讓人或被許可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超出轉讓協(xié)議或許可協(xié)議的約定使用著作權。這種行為既構成違約又構成侵權。這種情況在計算機軟件轉讓與許可使用中發(fā)生比較多。
4、部分侵權
侵權行為人不是全部復制、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的作品。
著作權侵權具有特定性的特點,直接侵權,間接侵權,違約侵權和部分侵權是侵犯著作權的主要行為,沒有得到著作權所有人的許可,以違法形式復制、改編、發(fā)行或出版作品,屬于直接侵權行為,也是侵犯著作權的主要打擊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