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征收養(yǎng)殖場,卻不給補償是否是合法的
2023-11-29
更新時間:2023-11-29 12:43:42作者:佚名
近日有被拆遷人朋友問拆遷律師:做"釘子戶"是違法的嗎?進一步溝通之下我們了解到,這位被拆遷人朋友自己已經(jīng)搬遷了,但是因為有一戶鄰居遲遲不肯簽字搬遷,自己和其他被拆遷人一直沒拿到補償款。
這位被拆遷人朋友說,拆遷方告訴他們,只有所有拆遷工作都完成了,才能統(tǒng)一給付補償款。因此這位朋友很著急,想知道這位"釘子戶"鄰居這樣影響大家拿補償款的做法是不是違法的。
實際上這位朋友可能沒有發(fā)現(xiàn),問題不僅僅出在這戶遲遲不肯搬遷的鄰居身上,拆遷方以未全部完成拆遷工作為由,拒不向其他拆遷戶給付補償款,也是存在問題的。
接下來拆遷律師就從"釘子戶"和拆遷方兩個角度,來為大家解答今天的問題。
一、做"釘子戶"違法嗎?
所謂"釘子戶",其實就是大家對長時間未完成搬遷的拆遷戶的,一種略帶有貶義或者戲謔含義的比喻。關于做"釘子戶"是不是違法,這個問題的答案并不是一定的,要分很多種情況來討論。
第一種情況,如果拆遷戶拒絕簽字搬遷是有理有據(jù)的,且一直在積極啟動法律程序,從自身出發(fā)努力推進拆遷補償工作的進度,那么就不能僅僅因為拆遷戶拒絕不滿意的補償條件、拒絕搬遷,而將其打上"釘子戶"的標簽。法律也會尊重拆遷戶窮盡自己的合法權利救濟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二種情況,拆遷戶認為補償條件不合理,拒絕拆遷,但并沒有啟動法律程序維權,而是在單純的拖延中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舉動,以此對抗拆遷方的。在雙方發(fā)生爭端的過程中,拆遷戶可能就會做出一些違法的,甚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錯誤行為。
拆遷律師要特別解釋幾句。有被拆遷人朋友覺得法律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只管拆遷戶,不管拆遷方。但是除了某些不良拆遷方以拘留等手段逼遷外,說句實在話,有時候出現(xiàn)這種"只管拆遷戶"的情況,是因為拆遷方比被拆遷人朋友要"精明"許多。
被拆遷人朋友其實也完全可以借助法律手段,追究拆遷方的違法責任,但是卻往往因為對法律的不了解或者不信任,白白將把柄送到對方手上,自己卻成了被處罰的一方。
當然,如果被拆遷人僅僅是消極維權,但是并沒有做出過激的行為的,在法律規(guī)定的救濟程序啟動期限到期之前,并不能直接說這種拖時間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是一旦過了相關法定期限,拆遷方是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
第三種情況,房子已經(jīng)依法進入強制執(zhí)行程序。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guī)定,如果拆遷雙方已經(jīng)簽訂了補償協(xié)議,但拆遷戶拒不履行搬遷義務的;或者說房屋已被依法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并且進入了強制執(zhí)行程序的,如果拆遷戶再拒絕交房的,就是違法了。
二、有"釘子戶"存在,拆遷方就能拒不向其他被拆遷人給付補償款嗎?
上文提到了,在一定期限內(nèi),被拆遷人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或者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做"釘子戶",并不是違法的。但是因為"釘子戶"的存在,其他被拆遷人朋友也拿不到補償,問題到底出在誰身上呢?
拆遷律師提醒,如果被拆遷人選擇的是貨幣補償方式,那咱們需要重點關注的是咱們與拆遷方簽訂的補償協(xié)議,看協(xié)議中有沒有約定補償款的給付時間。協(xié)議有約定的,到期拆遷方不能以其他拆遷戶沒有搬遷為由,拒不給付補償。
拆遷方不能直接將咱們的補償權益,與其他拆遷戶的簽約捆綁到一起。如果咱們搬遷后拆遷方真的不履行補償義務,咱們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對方履行支付補償款的義務。
最后,實踐中還有爭議比較大的一種情況。對于選擇安置房補償?shù)谋徊疬w人來說,如果安置房是在原址開發(fā)建設的回遷房,這時候如果有拆遷戶沒有搬遷的,確實會影響到回遷房的工期。
但這并不簡單意味著拒不簽字搬遷的拆遷戶就是違法的,此時一方面需要咱們耐心等待相應的法律程序進行完畢,另一方面也有賴于拆遷方對相應工作的積極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