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抵押在銀行可以加老婆名字嗎(房產證在銀行抵押貸款可以加名字嗎)
2024-04-25
更新時間:2024-04-25 10:01:45作者:佚名
一、婚外和別人辦婚禮重婚不合法嗎?
不合法,小三與已婚男辦婚禮是構成重婚罪的,這種情況下已經屬于已婚男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公開生活的情況,是需要追究重婚罪的犯罪處罰的,法律上可以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可以構成重婚罪,這屬于事實重婚的認定范圍。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系,認定的條件有: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
(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系)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民法典》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二、重婚行為主要的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后,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鉤。
在日常生活中,重婚的認定條件有兩種,一是法定重婚,這個是比較好取證的,另一種是事實重婚,這種情況下需要提供公開夫妻名義生活的證據(jù),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與他人出軌,或者婚外生育子女等行為都是不屬于重婚事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