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學哲以故意傷害罪追責怎么判刑
2023-07-25
更新時間:2023-07-25 07:36:37作者:佚名
一、仲裁庭審核證據不嚴格導致錯誤裁決怎么處理?
可以向執(zhí)行法院申請裁定不予執(zhí)行,然后重新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勞仲委有權對原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遺漏事項進行補正,也可以重新作出裁決。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然后根據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通常為行業(yè)性的民間活動,是一種私行為,即私人裁判行為,而非國家裁判行為,它與和解、調解、訴訟并列為解決民(商)事爭議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國家監(jiān)督,國家通過法院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和遇有當事人不自愿執(zhí)行的情況時可按照審判地法律所規(guī)定的范圍進行干預。
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zhí)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仲裁庭的裁決有什么效力?
仲裁裁決的效力,是指仲裁裁決生效以后所產生的法律上的拘束力。包括以下內容:
(1)仲裁裁決的生效時間??傮w上講,仲裁裁決生效的時間大致有兩種類型:是自裁決作出之日起生效。二是自仲裁裁決書通知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自裁決作出之日起生效。
(2〉仲裁裁決的拘束力。
①對當事人的效力。仲裁裁決作出以后,當事人不得就該裁決所解決之爭議再向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不得向法院起訴;
②對仲裁機構和法院的約束力。仲裁裁決作出以后,法院和其他仲裁機構不得受理已由生效裁決所解決的爭議事項;
③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仲裁裁決作出以后,義務人在裁決書規(guī)定的期間內拒不履行其義務的,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仲裁庭審核證據不嚴格導致錯誤裁決的,可以申請撤銷裁決,仲裁裁決生效以后,在法律上產生的約束力被稱為仲裁裁決的效力,這種效力對仲裁雙方都是有效的,若有一方未按照仲裁決定履行相應的義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