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有什么解釋
2024-08-19
更新時間:2024-08-19 20:31:43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
第八十二條[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三款)]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給國家、公眾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shù)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