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確保合同合法有效,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第一,訂立合同的行為人需要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就自然人來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相應民事法律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但是可實施純獲利益的或者與其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訂立合同的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外部表達出來的意思與內(nèi)心的想法是一致的。當行為人受到脅迫、欺詐等事由時都可能導致自己做出的行為與真實意思不一致。當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受人脅迫、遭遇欺詐或者他人趁人之危導致訂立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屬于可撤銷的合同。
第三,合同內(nèi)容既要合法合規(guī),也要合乎公序良俗。雖然合同只要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即可訂立,但是合同的目的和內(nèi)容必須合法合規(guī),且不能違背公序良俗,不能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