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戶口,只要有醫(yī)學出生證明的,可持子女的出生醫(y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依法申報入戶;沒有醫(yī)學出生證明的,要持司法鑒定許可證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到相關司法部門做親子鑒定,然后持親子鑒定書,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