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三百七十條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shè)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shè)施而提供給武裝部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shè)施罪】過失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