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2、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tǒng)備案。
3、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jié)。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