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現(xiàn)行的法律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房屋代購合同為有效合同,除非存在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如下情形則應當認定為無效合同:
1、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相關條款,損害國家利益。
2、合同簽訂存在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情況。實踐中,代購合同如果僅僅是委托第三人代為處理房屋的出賣、購買事宜,則參照民事委托代理法律關系進行處理,一般合同為合法合同。但若是通過代購方式規(guī)避城市房屋限購政策,則面臨的問題較為復雜,一般法院及仲裁委會不會否認合同的合法性,但在履行過程中存在因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而被依法解除的風險。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