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非法狩獵罪的相關解釋規(guī)定內(nèi)容包括什么
2023-06-04
更新時間:2023-05-27 18:00:51作者:未知
第一,二者的法律關系不同。反訴是一個獨立的訴訟請求,其目的在于達到與本訴請求權抵銷、吞并,使原告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地失去。反訴與本訴可以合并審理,也可以不合并審理而另行起訴,具有獨立性。而抗辯只能在已提起的訴訟程序中進行,不能單獨進行,而且無論如何抗辯,都不能產(chǎn)生新的訴訟請求。
第二,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本訴的被告因反訴理由成立而與本訴的原告處于同等的訴訟地位,成為反訴的原告,即使本訴的撤回也不能影響其反訴部分的審理。法院必須從程序上或?qū)嶓w上對反訴作出明確的裁判。而在抗辯中,抗辯者不可能改變其在訴訟中的法律地位,無論其如何抗辯,始終是被告。
第三,二者提起的時間不同。反訴只能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前提起,而抗辯意見則可以在一審、二審、重審、再審的任何時候提出。當然,抗辯者應對其提出的抗辯負舉證責任,這也就涉及到舉證時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