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債共簽,債權人主張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應承擔舉證責任。具體而言:
(一)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認定。債權人需舉證證明夫妻共同舉債的意思表示,即提交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借款合同、欠條,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認或者電話、短信、微信、郵件等有關證據(jù)。
(二)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認定。債權人只需要舉證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債務符合當?shù)匾话阏J為的家庭日常生活范圍即可,不需要舉證證明該債務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三)夫妻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認定。債權人需證明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債務系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