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結婚需要戶口本,不過,也可以找戶籍證明代替。結婚登記需要帶上本人常住戶口薄、居民身份證。沒有戶口本,可以找村委會開戶籍證明。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三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
(二)查驗本規(guī)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
(三)自愿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jiān)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紋;
(四)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監(jiān)誓人并在監(jiān)誓人一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