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非法組織賣血犯罪的相關解釋重要內(nèi)容是什么
2023-02-13
更新時間:2023-02-13 12:53:16作者:未知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權利和身體自由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為。使用暴力是本罪在客觀方面的一個顯著特征,沒有暴力干涉就不構成本罪。所謂暴力,是指對意圖結婚或離婚的人實行拳打腳踢、捆綁、禁閉、強搶等人身強制的方法。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就是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其目的,有的是不準被害人與其所愛的人結婚;有的出于強迫被害人必須與某人結婚;有的是強迫被害人不得改嫁或者是不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