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
(1)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書要在雙方介紹各自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簽訂。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生產、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以及具體生產任務。勞動者應如實介紹自己的專長和身體健康狀況。雙方經協(xié)商,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取得一致意見后,簽名、蓋章。用人單位要蓋法人章。勞動者須本人簽名或蓋本人名章。
(2)鑒證勞動合同。根據(jù)勞動部頒發(fā)的《勞動合同鑒證實施辦法》(勞力字[1992]54號)的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由勞動行政部門為當事人提供鑒證,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利于勞動合同的認真履行,而且一旦發(fā)生勞動爭議時也便于調解和仲裁。
2、注意事項
(1)在簽訂合同之前,首先要審查員工的身份:員工要提交和原單位的離職證明。確定員工和原單位沒有競業(yè)限制或其他勞資糾紛。
(2)確保簽訂合同的時間從員工到職之日起不超過一個月,最好在到職當天簽訂完畢。
(3)簽訂時一定要讓員工當著你的面簽字,防止代簽造成無效合同的后果,否則公司將面臨非常嚴重的后果。
(4)簽好后,蓋上公司公章,然后雙方各執(zhí)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