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武器、彈藥的禁止進出口制度,對象是武器、彈藥。所謂武器及彈藥,是指各種具有直接殺傷力、破壞力的器械、裝置或其他物品。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器、彈藥而仍然非法攜帶、運輸、郵寄,企圖使之進出國(邊)境。過失不能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