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羈押期間是可以離婚的,但是被羈押人不能外出辦理手續(xù),實踐中只能訴訟離婚不能協(xié)議離婚。
2、訴訟離婚需要沒有被關(guān)押的一方去法院起訴,然后法院會安排時間開庭,至于被告怎么出庭,法院會有安排,不需要原告處理。
3、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guān)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