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涉及財產(chǎn)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幣;
2、涉及財產(chǎn)關系的,實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具體依照以下比例分檔、累計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數(shù))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內(nèi)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內(nèi)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內(nèi)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內(nèi)3%—2%;
10000000元以上2%—1%。
3、上述兩項收費標準是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單獨代理二審、發(fā)回重審、再審案件的、代理仲裁案件、代理不予執(zhí)行或撤銷仲裁裁決案件的,可參照上述一審階段收費標準收取。同一律師事務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審理階段的,可以給予優(yōu)惠。同時代理反訴、反請求案件的,反訴、反請求案件的收費可按標的額參照民事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