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
申請公民、法人向公證機關提出的公證申請標志著公證活動的開始?!豆C程序規(guī)則(試行)》第十五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第十六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
4、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標志著公證處公證行為的開始?!豆C程序規(guī)則(試行)》第十七條規(guī)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2、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公證處的業(yè)務范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本公證處管轄”。公證處受理后,要在公證登記簿上登記;公證事項的承辦人應制作受理通知單發(fā)給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并開始建立公證卷宗。公證處還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幫助當事人起草、修改、擬定法律文書。
(三)審查
公證審查是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后,在制作公證書之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從法律和事實兩個方面所進行的調查、核實工作。公證審查是公證活動中最重要的階段,是確保公證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
(四)出具公證書
其實,簽完了離婚財產分割協(xié)議以后,最重要的事情是及時的辦理離婚證,因為雙方不領離婚證的情況下,財產分割協(xié)議書就不發(fā)生法律效力,辦理公證的時候也會要求雙方提供離婚證。盡快執(zhí)行財產分割協(xié)議對雙方才是最有利的。
夫妻如果想辦理財產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如果想辦理公證,需要出于雙方自愿,一致同意辦理財產公證,并支付相關費用。如果雙方約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證處辦理財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