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